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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伦理思考

摘要: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一观念,由此可见,食品安全是百姓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得以发展的重要基础.但从2004年震惊全国的阜阳毒奶粉事件到如今的速成鸡事件,近些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频爆发.尽管不断推出和完善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和相关立法,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仍然令人担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市场的负外部性导致的失灵现象不可避免,政治干预也同样具有局限性.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整治过程中,仅依靠法律的约束和制度的管理是不够的,人们会在缺少道德手段的前提下,因道德水准低下而不能自觉地遵守相关法律和制度.大量事实和实践经验表明,再合理的制度设计和完善的立法也不能完全消除市场机制本身所固有的缺陷.因此,伦理的介入就成为一种必然. 食品安全承载着对生命的尊重与保障,因此食品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道德意义.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无不反映出食品生产与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严重道德失范问题.加强食品伦理道德建设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企业作为食品安全问题的行为主体,其道德良知和社会责任的缺失是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而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在行使公共权力和管理社会事务中所遵循的道德规范与所履行的道德责任,必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产生巨大影响.因此,从伦理学的角度把企业和政府作为我国当前食品安全危机的研究对象是非常必要的.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中存在的伦理问题不仅包括食品企业道德良知和社会责任的缺位,还存在着食品安全监管者职业道德及道德责任的缺失.唯有分别对食品企业和政府部门存在的伦理失范现象进行深层剖析,才能进一步得到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伦理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关于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保障的伦理对策. 百姓呼唤良心食品,中国社会亟需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建设.实践证明,食品安全建设需要伦理学的介入,对食品安全的伦理探求可以推动食品市场与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完善.道德约束对于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而,从中国食品安全实践出发,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建构中国特色的食品伦理道德体系,并将之应用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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